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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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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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8粒相当于原生药3g |
1g*30丸 |
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427 |
国药准字Z20055333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本品理气,宽胸,止痛。用于寒凝气滞,心脉不通所至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疼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诉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本品理气,宽胸,止痛。用于寒凝气滞,心脉不通所至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疼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诉证候者。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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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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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苏合香、冰片、乳香(制)、檀香、土木香。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深棕色至棕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凉。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