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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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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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8粒相当于原生药3g |
每贴重7g |
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鹤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427 |
国药准字Z20040073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行气活血,散结消肿。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乳癖,症见乳房内肿块,伴乳房疼痛,多为胀痛、窜痛或刺痛,胸胁胀满,随月经周期及情绪变化而增减,舌质暗红或瘀斑,脉弦或脉涩;乳腺囊性增生见上述症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外用,先将皮肤患处洗净拭干,然后将贴膏上衬纸揭去,将药芯对准患处贴上。一次一贴,一日一次,可连续贴敷28天。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反应,症见皮肤瘙痒,点状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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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用。破损皮肤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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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莪术、姜黄、急性子、天葵子、木鳖子、白芷。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药芯成长方形,黄色或棕黄色,气香。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有毒性成分,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用药中局部皮肤过敏者停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