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8粒相当于原生药3g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青海益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427 |
国药准字Z20026459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藏医:中医:温中行气,制酸止痛。用于寒凝气滞所致胃脘胀痛,遇寒加重,烧心吞酸,嗳气饱胀,恶心呕吐,食欲不振;浅表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饭前服。 |
副作用 | ||
禁忌 |
孕妇禁用。 |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木香22.5g, 荜茇22.5g ,高良姜22.5g, 鸡内金22.5g ,吴茱萸22.5g ,肉桂15.0g ,次碳酸铋53.57g ,碳酸氢钠32.43g, 淀粉286.5g 制成 1000粒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涩咸、辛。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酸分泌过少者慎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含次碳酸铋、碳酸氢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