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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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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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8粒相当于原生药3g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朗致集团双人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427 |
国药准字Z10950071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益气化痰。用于晚期胃癌、食管癌等患者痰湿瘀阻及气滞血瘀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饭后温开水送服,口服每次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42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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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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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人工牛黄、金银花、蜈蚣、穿山甲(烫)、蟾酥、蒲公英、半枝莲、山慈菇、莪术、白花蛇舌草、苦参、龙葵、珍珠、大黄、黄药子、乳香(制)、没药(制)、延胡索(制)、红花、半夏(姜炙)、党参、黄芪、刺五加、砂仁。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的粉末;气微,味苦、辛、麻。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忌服。用药早期偶有恶心,可自行缓解。超量服用时,少数患者可见恶心、纳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