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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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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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2g |
每袋装8g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通化金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3072 |
国药准字Z22021335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润肺,止咳生津。用于肺燥咳嗽,咽喉干痛。 |
清热利咽,解毒止痛。用于肺实热引起的咽喉肿痛,咳嗽痰盛,咽炎。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 12g,一日 3次。 |
开水冲服,一岁至二岁一次4克,一日2次;三岁至五岁一次4克,一日3次;六岁至十四岁一次8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成分 |
罗汉果,玉竹。 |
金银花、射干、金果榄、桔梗、玄参、麦冬、牛黄、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或长方块;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阴虚燥咳,其表现为干咳,咳声短促,痰少质粘,口干咽燥,盗汗。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 38 ℃ ,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急性喉炎不适用,症见咳嗽伴有犬鸣声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