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粒装0.35g |
12粒 |
生产企业 |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利华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385 |
国药准字H22024292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及支气管炎。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素油。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滑石粉、氢氧化铝、食用色素。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甘苦、微凉。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颗粒和粉末。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煎炸刺激性食物。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寒热症状不明显者。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用1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