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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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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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5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瑞福祥药业(广西)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357 |
国药准字Z20054651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及支气管炎。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3次。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毫升,三至五岁每次服5~10毫升,六至十四岁每次服10~15毫升,一日3次。用前摇匀。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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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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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素油。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北豆根。辅料为蜂蜜、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甘苦、微凉。 |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煎炸刺激性食物。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寒热症状不明显者。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用1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