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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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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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毫升 |
每袋装2克 |
生产企业 |
江西诚志永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0381 |
国药准字Z20080492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痰止咳。用于感冒咳嗽。 |
清热解表,消炎止咳。用于感冒发烧,头痛鼻塞,咳嗽喷嚏,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1—3岁小儿,一次半袋,4—6岁,一次1袋,9—14岁,一次1.5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及腹泻、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报告。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罗汉果、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油。辅料为蔗糖、枸橼酸、香精和防腐剂(苯甲酸钠)。 |
大青叶、柴胡、黄芩、荆芥、桔梗、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昧甜、微苦、凉。 |
本品为黄棕色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寒热症状不明显者。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