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 (1)125g (2)250g |
每瓶装100ml |
生产企业 |
红桃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763 |
国药准字Z50020204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益气血。用于面色不华,头昏目眩,心悸失眠,体瘦气短。 |
清热,解毒,通便。用于胸膈烦热,头昏目赤,口舌生疮,咽喉疼痛,小便赤黄,大便秘结。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5克,一日2次,温开水冲服。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阳虚便秘者忌服。 |
成分 |
党参、熟地黄。辅料为蔗糖、防腐剂(苯甲酸钠)。 |
大黄、芒硝、连翘、黄芩、栀子、薄荷、淡竹叶、甘草。辅料为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稠状液体;气香,味甘。 |
本品为棕黑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苦、咸。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