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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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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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g相当于饮片0.26g |
1%*60ml |
生产企业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峰制药厂 |
厦门美商医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420 |
国药准字H20103594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祛风消斑。适用于气血瘀滞,肌肤失养所致的黄褐斑。 |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纹斑癣等。 |
用法用量 |
涂于面部及患处,一日2次,配合按摩3~5分钟。 |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皮肤局部轻度烧灼感、瘙痒感等刺激症状或局部皮肤干燥。一般不影响治疗。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禁用。 |
成分 |
血竭、三七、珍珠粉、杏仁、桃仁、牵牛子(去壳)、白芷、制白附子、丝瓜络、当归、薏苡仁、白僵蚕、白蔹、黄芩、川芎。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十六-十八醇、羊毛脂、液体石蜡、氮酮、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乙氧基化甲基葡萄糖苷硬脂酸脂、羟苯甲酮、甲基葡萄糖苷硬脂酸脂、甘油、丙二醇、α-甲基紫罗兰酮。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基质的淡黄色软膏,气香。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该药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忧思恼怒,保证充足睡眠,避免日光暴晒。 3.涂用期间不宜同时使用化妆品和其他外用药。 4.伴有妇科、内科等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触及处。 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症状,应停止用药。 4.疗程一般不超过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