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2ml |
按C33H35FN2O5计10mg |
生产企业 |
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304 |
国药准字H20120021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通脉养心。用于冠心病胸闷,心绞痛。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或冠心病等危症(如:糖尿病,症状性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等)合并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型血脂异常的患者。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静脉注射,一次4ml(用50%葡萄糖注射液20ml稀释后使用),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10~20ml(用5%葡萄糖注射液100~500ml稀释后使用),一日1次。或遵医嘱。 |
本品可直接吞服或口服,也可将本品放入适量开水中待分散均匀后再口服。常用的起始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剂量调整时间间隔应为4周或更长。本品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阿托伐他汀每日用量可在一天内的任何时间一次服用,并不受进餐影响。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1.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其他还有头痛、皮疹、头晕、视觉模糊和味觉障碍。 2.偶可引起血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因此需监测肝功能。 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阳痿、失眠。 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肌炎、肌痛、横纹肌溶解,表现为肌肉疼痛、乏力、发烧,并伴有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等,横纹肌溶解可导致肾功能衰竭,但较罕见。本品与免疫抑制剂、叶酸衍生物、烟酸、吉非罗齐、红霉素等合用可增加肌病发生的危险。 5.有报道发生过肝炎、胰腺炎及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 |
禁忌 |
对本类药物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患者禁用。 |
1.对阿托伐他汀过敏的患者禁用。对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过敏者慎用。 2.有活动性肝病或不明原因血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丹参。 |
阿托伐他汀钙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抗癌药、止血药、抗酸药、阿托品、细胞色素c、 维生素Bl、维生素B6、麻黄碱、络贝宁、士的宁、雄性激素等药联合使用。 2.本品不宜与中药藜芦同时使用。 3.本品与抗生素、雏生素c、肝素、东莨菪碱、酚妥拉明、硫酸镁等联合使用,可产生协同作用及减少药物某些不良反应。 4.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5.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6.如出现不良反应,遵医嘱。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胆固醇和血肌酸磷酸激酶。应用本品时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还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试验。 2.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的3倍,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或有肌炎、胰腺炎表现时,应停用本品。 3.应用本品时如有低血压、严重急性感染、创伤、代谢紊乱等情况,须注意可能出现的继发于肌溶解后的肾功能衰竭。 4.肾功能不全时应减少本品剂量。 5.本品宜与饮食共进,以利吸收。 6.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强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7.由于在动物实验中本品可导致胎儿发育不良及在母乳中是否有排泌尚不清楚,故在孕妇及乳母不推荐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