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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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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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2ml |
10mg |
生产企业 |
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威海华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304 |
国药准字H20000217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通脉养心。用于冠心病胸闷,心绞痛。 |
用于预防心绞痛;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及冠心病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静脉注射,一次4ml(用50%葡萄糖注射液20ml稀释后使用),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10~20ml(用5%葡萄糖注射液100~500ml稀释后使用),一日1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0~20mg,一日2次,口服。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1.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通常连续服用数日后,症状可消失。 2.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 3.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晕厥。 |
禁忌 |
对本类药物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患者禁用。 |
1.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患者禁用。 2.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 mmHg)患者禁用。 3.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条件下)患者禁用。 4.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患者禁用。 5.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患者禁用。 6.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丹参。 |
本品化学名为1,4:3,6-二脱水-D-山梨糖醇-5-硝酸酯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胶丸剂,内容物为无色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与抗癌药、止血药、抗酸药、阿托品、细胞色素c、 维生素Bl、维生素B6、麻黄碱、络贝宁、士的宁、雄性激素等药联合使用。 2.本品不宜与中药藜芦同时使用。 3.本品与抗生素、雏生素c、肝素、东莨菪碱、酚妥拉明、硫酸镁等联合使用,可产生协同作用及减少药物某些不良反应。 4.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5.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6.如出现不良反应,遵医嘱。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避免收缩压低于90mmHg。 2.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