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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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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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25毫升 |
10g/支 |
生产企业 |
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696 |
国药准字Z20050043 |
说明 | ||
适应症 |
苗医:中医: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用于湿热蕴结所致的外痔肿痛。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主治浅部皮肤真菌病(手、足癣,体癣,股癣)属湿热浸淫者。 |
用法用量 |
外用。取本品一瓶125毫升,加沸水稀释至约1000毫升,乘热熏肛门,再坐浴20分钟。每日早、晚各一次。重症者坐浴后另取本品涂擦患处。 |
涂于患处,早晚各1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涂药处皮肤发生灼热刺痛。2.偶见涂药处皮肤出现红斑,小丘疹,湿疹化样变。 |
禁忌 |
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1.本品禁与眼睛接触。2.本品不适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麻疹等病。 |
成分 |
忍冬藤、苦参、黄柏、五倍子、蛇床子、地瓜藤。 |
螃蟹壳、黄柏、苦参、昆布、哈壳。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羟苯乙酯、单硬脂酸甘油酯、液状石蜡、白凡士林、十八醇、氢酮。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液体;久置有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软膏;气微。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口腔等黏膜处。3.本品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性。4.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使用本品发生症状加重并呈湿疹化者,应去医院就诊。7.涂药量应根据皮损面积大小增减。8.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9.涂药量应根据皮损面积大小增减。10.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