痔疮外洗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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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痔疮外洗药

芒硝

规格

每袋装50g

生产企业

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川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1021859

国药准字Z51022578
说明
适应症

祛毒止痒,消肿止痛。用于痔疮,肛门痛痒。

用于实热便秘,大便燥结,积滞腹痛,肠痈肿痛;外治乳痈,痔疮肿痛。

用法用量

装入布袋,煎水熏洗。

内服:汤剂,10-15g,冲入药汁内或沸水溶化;或入丸散。外用:适量,喷撒,漱口,滴眼,化水坐浴。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据报道,口服过大剂量时,可出现剧烈腹痛、腹泻,并伴有恶心呕吐,严重者可有虚脱;有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芒硝后可出现严重中毒反应。

2、高浓度溶液抵达胃、十二指肠,可引起幽门痉挛,产生胃不适感,影响胃排空。

3、芒硝用于结肠镜检查前清洁肠道时,有少数患者出现肠鸣及轻度腹部不适感,但对肠黏膜无刺激性。

禁忌

尚不明确。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或忌用。

2、芒硝性寒,适用于实热患者,故脾胃虚寒者忌用。

3、芒硝功擅泻下攻积,适用于实热积滞,故无热邪积滞禁用;缺铁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者,骨质疏松症,佝偻病,胃癌,直肠癌,子宫脱垂患者,皆忌用。

4、肾功能不全和中枢神经抑制,期前收缩者,记忆力减者慎用;老年痴呆症,小儿智力低下,帕金森病,慢性苯中毒者忌用。

5、芒硝性寒,外感风寒,内伤生冷,脾胃虚寒,肾阳虚衰等证者,忌单味药服用;阳痿,早泄,无精少精患者慎用。

成分

本品成分为芒硝﹑花椒﹑防风﹑黄连﹑鱼腥草﹑五倍子﹑甘草。

1、本品主要含含水硫酸钠(Na2SO4·10H2O,96%-98%),尚含少量氯化钠、氯化镁、硫酸镁、硫酸钙等。

性状

本品为黄色的粉末,气辛香。

本品为棱柱形、长方形或不规则块状及粒状。无色透明或类白色半透明。质脆,易碎,断面呈玻璃样光泽。气微,味咸。

注意事项

1.本药为外用药,不可内服。2.忌食辛辣,气恼。3.孕妇及妇女月经期不宜使用。4.坐浴时温度应适宜,防止烫伤。5.便血量多者,或诊断不明确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三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芒硝泻下作用强烈,能堕胎,历代医家有“芒硝妊娠忌”之说,故孕妇忌服。哺乳期妇女患乳痈外敷时,见效即停用,以防乳汁减少。

2、冲入药汁内或用开水溶化后服用,不入煎剂。

4、芒硝具有泻热通便,润燥软坚,清火消肿的功效,无实热证者,不宜用芒硝;年老体弱所致之便秘,也不宜用芒硝、玄明粉。如果属一般慢性病身体虚弱所致之便秘,需要用时也只宜在滋补剂中配伍使用。

5、用于治疗习惯性便秘,一般不用芒硝、玄明粉,但如需加强泻下作用时,可在使用火麻仁、瓜蒌仁、杏仁的基础上,酌加玄明粉同用。

6、用量不宜超过15g,超剂量使用应谨慎,且不宜久用。

7、芒硝与硫黄配伍应用可以引起剧烈的肠痉挛和泻下反应,甚至发生硫化物中毒,故应禁同用;三棱所含二氧化硅、氧化钙和挥发油等,可能与芒硝发生化学反应而改变两药原有的药性,不宜配伍同用;忌苦参,大黄为使。

8、芒硝不宜与阿托品等抗胆碱西药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