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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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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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5g |
2.5mg |
生产企业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406 |
国药准字H3202328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润肠通便,止血,止痛,消肿。用于痔疮发炎肿痛、肛裂疼痛及痔疮手术后大便困难、便血等及老年人便秘。 |
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5~5.0mg,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口服:一次2.5~5.0mg,一日3次。 |
禁忌 |
孕妇及三岁以下儿童禁用;失血过多,身体虚弱者禁用。 |
对水杨酸过敏者禁用。有癫痫史及精神病史的患者慎用。 |
成分 |
火麻仁、紫珠叶、槐花、金银花、地榆、白芍、三七、茅根、茵陈、枳壳。 |
肾上腺色腙。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苦、微涩。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橙色或橙红色。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未明确诊断的便血,粘液血便,便血呈喷射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服辛辣刺激等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患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