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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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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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5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406 |
国药准字Z2102005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润肠通便,止血,止痛,消肿。用于痔疮发炎肿痛、肛裂疼痛及痔疮手术后大便困难、便血等及老年人便秘。 |
清肠疏风,凉血止血。用于肠风便血,痔疮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6克,小蜜丸一次9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部分患者服药后可有轻度腹泻 |
禁忌 |
孕妇及三岁以下儿童禁用;失血过多,身体虚弱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火麻仁、紫珠叶、槐花、金银花、地榆、白芍、三七、茅根、茵陈、枳壳。 |
槐角(炒)、地榆(炭)、黄芩、枳壳(炒)、当归、防风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苦、微涩。 |
本品为黑褐色至黑色的大蜜丸;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未明确诊断的便血,粘液血便,便血呈喷射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2.保持大便通畅。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