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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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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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1g |
0.5g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朝晖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132 |
国药准字H2003008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润肠通便,止血,止痛,消肿。用于痔疮发炎肿痛、肛裂疼痛及痔疮手术后大便困难、便血等及老年人便秘。 |
1.微血管病的治疗。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视网膜病及肾小球硬化症(基一威二氏综合症)。非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突发性或长期使用香豆素衍生物细胞抑制剂﹑口服避孕药或其它药物促发的微血管病变。与慢性器质性疾病(诸如高血压﹑动脉硬化和肝硬变)相关的微循环障碍。2.静脉曲张综合症的治疗。 原发性静脉曲张—疼痛﹑腿痛﹑肌肉痛性痉挛﹑感觉异常,手足发绀,紫癜性皮炎。静脉曲张状态—慢性静脉功能不全(CVI),静脉炎及表浅性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性综合症﹑静脉曲张性溃疡﹑妊娠静脉曲张。3.与微循环障碍伴发静脉功能不全的治疗。 痔疮综合症。静脉曲张。4.静脉剥离和静脉硬化法的辅助治疗术后综合症﹑水肿及组织浸润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 |
1.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一次1粒,一日3次(早、中、晚各服一次);2.其他适应症:一次1粒,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如临床症状有所改善,则略去晚上服药一次(大约服药一个月后)。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胃部不适、恶心、胃灼热、食欲缺乏等症状;此时,应酌情减量,必要时暂停给药。 |
禁忌 |
孕妇及三岁以下儿童禁用;失血过多,身体虚弱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成分 |
火麻仁、紫珠叶、槐花、金银花、地榆、白芍、三七、茅根、茵陈、枳壳。 |
羟苯磺酸钙。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及粉末;味苦、甜、微涩。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未明确诊断的便血,粘液血便,便血呈喷射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本品需结合降糖药进行治疗,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2.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妊娠前3个月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