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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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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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3g(相当于饮片2.88g) |
每粒重2g |
生产企业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0013 |
国药准字Z2302146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润肠通便。用于止血,止痛,消肿。用于痔疮发炎肿痛。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敛疮生肌,止血。用于痔疮肿痛,或伴少量出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 |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三岁以下婴幼儿禁用。失血过多,身体虚弱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火麻仁、紫珠叶、金银花、地榆、槐花、茅根、白芍、茵陈、枳壳、三七。辅料为:淀粉、羟丙纤维素、硬脂酸镁。 |
熊胆、炉甘石(煅)、冰片、珍珠母、胆糖膏、蛋黄油。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褐色;味苦,微涩。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栓剂。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4.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有严重肝肾疾患及高血压、糖尿病或血液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肛裂患者不宜使用。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放置时最好采取侧卧位,动作宜轻柔,避免出血。置入适当深度以防滑脱。8.药品宜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变形。若因温度过高等原因致使药栓变软、熔化,冷却凝固后可继续使用,不影响疗效。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