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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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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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29g |
每丸重1克 |
生产企业 |
广西方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624 |
国药准字Z2002319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润肠通便。用于止血,止痛,消肿。用于痔疮发炎肿痛。 |
驱虫,消炎。用于驱肠道寄生虫、蛲虫、蛔虫、痔疮。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 |
一次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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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三岁以下婴幼儿禁用。失血过多,身体虚弱者禁用。 |
脾胃虚弱,食积不化,大便稀溏者不宜服用。 |
成分 |
火麻仁、紫珠叶、金银花、地榆、槐花、茅根、白芍、茵陈、枳壳、三七。辅料为:淀粉、羟丙纤维素、硬脂酸镁。 |
酸藤果 ,阿魏, 紫{铆} ,干姜, 荜茇 ,牛尾蒿(炭), 麝香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褐色;味苦,微涩。 |
本品为红棕色水丸;具特异香气,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脾胃虚弱,食积不化,大便稀溏者不宜服用。2.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它不良反应者,应及时就医。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勤剪指甲,纠正吮手的不良习惯。4.患儿衣裤应勤洗换,并用开水洗烫,晾晒被褥。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