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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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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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克*36粒 |
0.15g |
生产企业 |
河北兴隆希力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110 |
国药准字Z22021840 |
说明 | ||
适应症 |
抗菌消炎。用于痤疮,扁桃腺炎,疖。 |
清热解毒,凉血散瘀。用于痤疮(粉刺)。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2-4丸,一日3次,14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过敏反应,停药即可恢复正常。 禁忌]孕妇禁用。 |
腹泻、腹痛、恶心、呕吐、胃不适、皮疹、瘙痒、头晕等。 |
禁忌 |
孕妇禁用。 |
1.孕妇禁用。2.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禁用。 |
成分 |
丹参乙醇提取物.辅料为玉米淀粉。 |
穿心莲、牛黄、金银花、蒲公英、大黄浸膏、山豆根、栀子、珍珠层粉、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红色至棕色的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深棕色的圆形浓缩丸。除去外衣显棕褐色;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4.不宜同时使用外用药类,如需配合使用,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儿童、年老体弱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7.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8.痤疮服药2周、其他适应症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保持面部卫生,切忌以手挤压患处。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3.如有较多脓肿、囊肿、脓疱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由医师指导,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后出现胃脘不适,食欲减少,大便溏稀者应停服。8.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