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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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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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克*36粒 |
120ml |
生产企业 |
河北兴隆希力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杏林白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110 |
国药准字H36022076 |
说明 | ||
适应症 |
抗菌消炎。用于痤疮,扁桃腺炎,疖。 |
用用于治疗因缺锌引起的生长发育迟缓,营养不良、厌食症、以及复发性口腔溃疡和痤疮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4次。 |
口服。10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日30毫升,1~10岁儿童一日20毫升,孕妇一日40毫升,哺乳期妇女一日50毫升。可分次服用。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过敏反应,停药即可恢复正常。 禁忌]孕妇禁用。 |
有轻度恶心、呕吐、便秘等消化道反应。 |
禁忌 |
孕妇禁用。 |
急性或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成分 |
丹参乙醇提取物.辅料为玉米淀粉。 |
本品为矿物质类非处方药药品。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红色至棕色的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淡黄色的黏稠液体;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4.不宜同时使用外用药类,如需配合使用,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儿童、年老体弱或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7.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8.痤疮服药2周、其他适应症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糖尿病患者慎用。应在确诊为缺锌症时使用,如需长期服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本品不能与牛奶同服。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