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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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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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 |
10g:0.1g |
生产企业 |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亚邦强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50043 |
国药准字H2005247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燥湿杀虫。用于寻常型痤疮。 |
寻常性痤疮、毛囊炎、脓疱疮。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抹患处。一日2~3次。 |
本品适量,1日2次,于清洁患处后涂于患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少数病人有皮肤瘙痒、刺激感、潮红、丘疹、面部发热、接触性皮炎、皮肤干燥,上述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小于1%。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 2.不能用于角膜、结膜。 |
成分 |
硫磺﹑大黄。 |
本品主要成分为:那氟沙星。 |
性状 |
痤疮软膏为灰黄色的软膏;气特异。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 .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痤疮软膏。切忌用手挤压患处。3.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 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痤疮软膏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防止出现耐药菌株,本品在治疗痤疮4周内,治疗毛囊炎1周内无效时应停用;另外在痤疮、炎症性皮疹消失后也应停止使用。2.本品只限皮肤使用,眼角膜、结膜请勿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