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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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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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25g(相当于原药材44g) |
0.3g*60粒(瑞龙)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长源药业有限公司 |
郑州瑞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440 |
国药准字Z20060357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
理气化瘀,软坚散结。用于乳癖属气滞血瘀证者。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5~8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忌用。 |
成分 |
丹参、赤芍、香附(醋制)、玫瑰花、蒲黄、元胡(醋制)、五灵脂(制)、桂枝、红花、乌药。辅料为:淀粉。 |
牡蛎、黄芪、三棱、麦芽、丹参、天冬、没药、淫羊霍、丹参、白术、海藻、柴胡、莪术、鸡内金、青皮、乳香。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味苦、微辛。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