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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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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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10g(相当于原药材45.5g) |
0.25g*30粒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82 |
国药准字Z20050665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
清化湿浊、活血散结、补益肝肾。用于治疗非酒精性脂肪肝湿浊内蕰、气滞血瘀或兼有肝肾不足郁热证,症见肝区闷胀不适或闷痛、耳鸣、胸闷气短、肢麻体重、腰膝酸软、口苦口粘、尿黄、舍质暗红、舌苔黄腻、脉或弦数或弦滑等。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5粒,每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临床试验过程中,试验组有一例大便增多,每日2-3次,轻度,经判断可能与药物有关。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丹参、赤芍、香附(醋制)、玫瑰花、蒲黄、元胡(醋制)、五灵脂(制)、桂枝、红花、乌药。辅料为:淀粉。 |
甲壳、制何首乌、茵陈、丹参、牛漆。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棕色至黄棕色粉末,并夹有少量棕色粉末.味苦涩,略有海腥味。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于经检查证实由肾病、免疫性疾病、糖尿病引起的高脂血症脂肪肝患者,目前仍无临床试验资料。2.建议服药过程中配合饮食控制(包括脂肪、酒精摄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