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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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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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10g(相当于原药材45.5g) |
毎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82 |
国药准字Z200260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
养血调经,祛瘀消斑。用于营血不足,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过多,黄褐斑。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丹参、赤芍、香附(醋制)、玫瑰花、蒲黄、元胡(醋制)、五灵脂(制)、桂枝、红花、乌药。辅料为:淀粉。 |
黄芪、菟丝子、墨旱莲、女贞子、枸杞子、当归、白芍、何首乌、地黄、熟地黄、桃仁、柴胡、阿胶、手参、红花、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灰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微,味微甘、苦。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4.月经量多服药5天出血不减少,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