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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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痛经灵颗粒

痛经宝颗粒

规格

每袋10g(相当于原药材45.5g)

每袋装10g
生产企业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0782

国药准字Z41021972
说明
适应症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温经化瘀,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血瘀,妇女痛经,少腹冷痛,月经不调,经色暗淡。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温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于月经前一周开始,持续至月经来三天后停服,连续服用三个月经周期。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尚不明确

成分

丹参、赤芍、香附(醋制)、玫瑰花、蒲黄、元胡(醋制)、五灵脂(制)、桂枝、红花、乌药。辅料为:淀粉。

红花、丹参、延胡索等。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本品为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 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 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 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