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10g(相当于原药材45.5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82 |
国药准字Z51022513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
行气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滞血瘀引起痛经症的经前、经期腹部胀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
成分 |
丹参、赤芍、香附(醋制)、玫瑰花、蒲黄、元胡(醋制)、五灵脂(制)、桂枝、红花、乌药。辅料为:淀粉。 |
当归、香附(制)、川芎、乌药、白芍。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液体,味甜而微苦。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4.经前3~7天或经期服药,有生育要求(未避孕)者,宜经期服药。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