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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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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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10g(相当于原药材45.5g) |
0.3g*36粒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天一秦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82 |
国药准字B20050019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
健脾益气,疏肝和胃,温中散寒,理气止痛。适用于气滞虚寒型胃脘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丹参、赤芍、香附(醋制)、玫瑰花、蒲黄、元胡(醋制)、五灵脂(制)、桂枝、红花、乌药。辅料为:淀粉。 |
黄芪、党参、延胡索(醋制)、六神曲(炒)、麦芽(炒)、山楂(炒)、白芍、白术、菜菔子、柴胡、砂仁、豆寇、香附、木香、枳实。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的颗粒;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哺乳期妇女慎用。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5.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