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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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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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10g(相当于原药材45.5g) |
每丸重6g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华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782 |
国药准字Z13021368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
疏气解郁,散寒止痛。用于气滞胃寒,两胁胀满,胃脘刺痛,腹部隐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慎服,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成分 |
丹参、赤芍、香附(醋制)、玫瑰花、蒲黄、元胡(醋制)、五灵脂(制)、桂枝、红花、乌药。辅料为:淀粉。 |
香附(醋炙)、乌药、檀香、延胡索(醋炙)、香橼、沉香、厚朴(姜汁炙)、降香、丁香、木香、砂仁、高良姜等味。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深棕褐色的大蜜丸;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慎服,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