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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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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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25ml |
每瓶装100ml |
生产企业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关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080 |
国药准字Z20063309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经止痛。用于月经不调,经前、行经期腹痛。 |
温经散寒,养血祛瘀。用于冲任虚寒、瘀血阻滞引起的月经不调,少腹冷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毫升,一日2次,空腹时温服,于经前七天开始服用,连续10天。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经前、经期忌食生冷及辛酸等刺激性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当归(炒)、香附(制)、白芍(炒)、延胡索(炒)、丹参、川楝子(炒)、川芎(炒)、红花、炙甘草。 |
吴茱萸、当归、川芎、白芍、党参、桂枝、阿胶、牡丹皮、甘草、生姜、姜半夏、麦冬。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苦、微甜 |
注意事项 |
1.经前、经期忌食生冷及辛酸等刺激性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糖尿病患者慎用。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5.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行当日起服用。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服药1个月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