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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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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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25ml |
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天方药业中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080 |
国药准字Z20033022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经止痛。用于月经不调,经前、行经期腹痛。 |
通经,活血,下乳。用于产后乳少,乳汁不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毫升,一日2次,空腹时温服,于经前七天开始服用,连续10天。 |
口服,一次15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经前、经期忌食生冷及辛酸等刺激性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当归(炒)、香附(制)、白芍(炒)、延胡索(炒)、丹参、川楝子(炒)、川芎(炒)、红花、炙甘草。 |
王不留行、穿山甲(灸)、天花粉、天甘草、当归、漏芦、辅料为糖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浅黄色至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经前、经期忌食生冷及辛酸等刺激性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糖尿病患者慎用。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5.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行当日起服用。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勿过食咸味、酸味,宜食富有营养的食物。 2.恶露过多者不宜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合并有肝病、肾病、心脏病、结核病等疾病者,应向医师咨询。 4.若乳房红肿热痛,或乳汁突然减少,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乳汁未见增多,应去医院就诊。 6.若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或乳儿有不良反应,均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