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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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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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25ml |
0.3g*36粒 |
生产企业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080 |
国药准字Z20080284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经止痛。用于月经不调,经前、行经期腹痛。 |
补养气血。用于气血亏虚所致贫血,产后血虚、体弱、月经不调、闭经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毫升,一日2次,空腹时温服,于经前七天开始服用,连续10天。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病情较重者可加倍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经前、经期忌食生冷及辛酸等刺激性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
成分 |
当归(炒)、香附(制)、白芍(炒)、延胡索(炒)、丹参、川楝子(炒)、川芎(炒)、红花、炙甘草。 |
当归、阿胶、熟地黄、白芍(酒制)、党参、炙黄芪、川芎(酒制)、茯苓、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味苦。 |
注意事项 |
1.经前、经期忌食生冷及辛酸等刺激性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糖尿病患者慎用。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5.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行当日起服用。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