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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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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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25ml |
每袋装15克 |
生产企业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080 |
国药准字Z19983103 |
说明 | ||
适应症 |
调经止痛。用于月经不调,经前、行经期腹痛。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毫升,一日2次,空腹时温服,于经前七天开始服用,连续10天。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经前、经期忌食生冷及辛酸等刺激性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当归(炒)、香附(制)、白芍(炒)、延胡索(炒)、丹参、川楝子(炒)、川芎(炒)、红花、炙甘草。 |
益母草。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粘稠液体;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经前、经期忌食生冷及辛酸等刺激性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糖尿病患者慎用。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5.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行当日起服用。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⒈孕妇禁用。 ⒉忌食生冷食物。 ⒊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⒋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⒌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⒍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⒎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⒏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取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⒐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⒑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⒒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