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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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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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7粒 |
120单位 |
生产企业 |
涿州东乐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灵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814 |
国药准字H4102291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高血压。 |
血管扩张药。有改善微循环作用。主要用于微循环障碍性疾病,如糖尿病引起的肾病、周围神经病、视网膜病,眼底病及缺血性脑血管病,亦可用于高血压病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通常起始和维持剂量为每天一次50mg,治疗3至6周可达到最大降压效果。对血容量不足的病人,应考虑采用每天一次25mg的起始剂量。本品可同其他抗高血压药物一起使用。 |
口服 一次120~240单位 一日360~720单位 空腹服用。 |
副作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类似。不良反应通常轻微且短暂,一般不需终止治疗。 |
偶有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现象及胃部不适和倦怠等感觉,停药后消失。 |
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脑出血及其他出血性疾病的急性期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组成份氯沙坦钾。化学名称:2-丁基-4-氯-1-[[2'-(1H-四唑-5-基)[1,1’-联苯基]-4-基]甲基]-1H-咪唑-5-甲醇单钾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胰激肽原酶。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性粉末。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淡褐色。 |
注意事项 |
1.低血压及电解质/体液平衡失调:血容量不足的病人,可发生症状性低血压。使用本品治疗前应该纠正这些情况,或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2.肝功能损害:对有肝功能损害病史的病人应该考虑使用较低剂量。 3.肾功能损害:由于抑制了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已有关于敏感个体出现包括肾衰在内的肾功能变化的报导;停止治疗后,这些肾功能的变化可以恢复。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只有单侧肾脏而肾动脉狭窄的病人,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其他药物可增加血尿素和血清肌酐含量,使用本品也有类似的报导。停止治疗后,这些肾功能的变化可以恢复。 |
本品为肠溶衣片,应整片吞服以防药物在胃中被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