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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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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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g |
10mg*20粒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
青岛国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120 |
国药准字H2008081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1、各期原发性高血压。2、肾血管性高血压。3、各级心力衰竭对于症状性心衰病人,也适用于:提高生存率;延缓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4、预防症状性心衰对于无症状性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适用于:延缓症状性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5、预防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冠状动脉缺血事件,适用于:减少心肌梗塞的发生率;减少不稳定型心绞痛所导致的住院。 |
用法用量 |
对大多数病人,通常起始和维持剂量为每天一次50mg。治疗3至6周可达到最大降压效果。 在部分病人中,剂量增加到每天一次100mg可产生进一步的降压作用。 对血管容量不足的病人(例如应用大剂量利尿剂治疗的病人),可考虑采用每天一次25mg的起始剂量(见注意事项)。 对老年病人或肾损害病人包括做血液透析的病人,不必调整起始剂量。 对有肝功能损害病史的的病人应考虑使用较低剂量(见注意事项)。 本品可同其他抗高血压药物一起使用。本品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时服用。 |
本品的吸收不受食物的影响,因此餐前、餐中或餐后服用均可。本品为口腔崩解片,将本品置于舌上,约半分钟左右药片崩解完全,吞咽即可,不需用水送服,口舌略加运动可以加速药片崩解,进一步缩短服药过程。1、原发性高血压:根据高血压的严重程度,起始剂量为10毫克至20毫克,每日1次。对轻度高血压,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10毫克。治疗其他程度的高血压,起始剂量为每日20毫克。常用维持剂量为每日20毫克,根据病人的需要,可调整至最大剂量每日40毫克。2、肾血管性高血压:因这类病人的血压和肾功能对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可能特别敏 |
副作用 |
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包括导致气道阻塞的喉及声门肿胀,及/或面、唇、咽和/或舌肿胀)在极少数服用氯沙坦治疗的病人中有报道。其中部分病人以前曾因服用包括ACE抑制剂在内的其他药物而发生过血管性水肿。脉管炎,包括亨诺克郝 舍恩莱因(亨-舍二氏)紫癜已有极少报道。胃肠道反应:肝炎(少有报道),肝功能异常。血液系统:贫血。肌肉骨胳系统:肌痛。神经/精神系统:偏头痛。呼吸系统:咳嗽。皮肤:荨麻疹,瘙痒。 |
可有头昏、头痛、嗜睡、口干、疲劳、上腹不适、恶心、心悸、胸闷、咳嗽、面红、皮疹和蛋白尿等。必要时减量。如出现白细胞减少,需停药。 |
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或双侧性肾动脉狭窄患者忌用。肾功能严重受损者慎用 |
成分 |
氯沙坦钾。 |
化学名称:N-[(S)-1-乙氧羰基-3-苯丙基]-L-脯氨酸顺丁烯二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低血压及电解质/体液平衡失调血管容量不足的病人(例如应用大剂量利尿药治疗的病人),可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在使用本品治疗前应该纠正这些情况,或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见用法用量)。 2、肝功能损害 药代动力学资料表明,肝硬化病人氯沙坦的血浆浓度明显增加,故对有肝功能损害病史的病人应该考虑使用较低剂量(见用法用量)。 3、肾功能损害 由于抑制了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已有关于敏感个体出现包括肾衰在内的肾功能的变化的报导;停止治疗后,这些肾功能的变化可以恢复。 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只有单侧肾脏而肾动脉狭窄的病人,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其他药物可增加其血尿素和血清肌酐含量。使用本品也有类似的报导。停止治疗后,这些肾功能的变化可以恢复。 |
1.个别病人,尤其是在应用利尿剂或血容量减少者,可能会引起血压过度下降,故头一次剂量宜从2.5mg开始。2.定期作白细胞计数和肾功能测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