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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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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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12片 |
生产企业 |
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恒利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982 |
国药准字H20003806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咳祛痰,消食化滞,活血散瘀。用于咳嗽痰多,消化不良,食积腹胀,跌扑瘀肿。 |
用于由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鼻塞、流涕、发热、头痛、咳嗽、多痰等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1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轻度嗜睡、恶心、呕吐、腹胀、多汗、口干及皮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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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沙棘制成的颗粒剂,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毫克,葡萄糖酸锌35毫克,盐酸二氧丙嗪0.5毫克,板蓝根浸膏粉125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酸、微涩。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咳嗽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