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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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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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10ml:30mgx10支/盒 |
生产企业 |
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 |
岳阳新华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982 |
国药准字H20153105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咳祛痰,消食化滞,活血散瘀。用于咳嗽痰多,消化不良,食积腹胀,跌扑瘀肿。 |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1袋),一日3次。 |
口服。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10毫升,一日2次。 12岁以下的儿童: 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 2-6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1-2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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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对盐酸氨溴索或配方中其它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沙棘制成的颗粒剂,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氨溴索。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酸、微涩。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黏稠液体。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