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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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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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20粒重1g |
生产企业 |
辽宁东宁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511 |
国药准字Z51020994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食化滞,和胃降逆,活血化瘀。用于气滞血瘀、胃气上逆所致的脘腹胀痛,嗳气返酸,胸闷,纳呆。 |
温中散寒,行气止痛。用于脘腹气滞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沙棘籽油 |
川木香、降香、小茴香(盐水炙)、八角茴香、乳香(炒)、丁香、广藿香、木香、沉香。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棕黄色的液体;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和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腹泻者慎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5.孕妇慎用。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无效,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