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20mg(以C21H27NO计)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地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40 |
国药准字H230218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止咳,祛痰。用于肺热,咳嗽,多痰,胸背刺痛。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水煎服,一次3~5克,一日1~3次。 |
口服,每次1-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北沙参、甘草、紫草茸、拳参。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20毫克苯丙哌林)。 |
性状 |
本品为淡红色粉末;气微香,味甘。 |
本品为白色或几乎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勿嚼碎,以免引起口腔麻木。3.孕妇慎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6.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