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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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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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0.5g*100粒/瓶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芜湖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240 |
国药准字Z2013302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止咳,祛痰。用于肺热,咳嗽,多痰,胸背刺痛。 |
清热化痰,润肺杀虫。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用于浸润型肺结核病属痰热兼阴虚症。症见:发热,或咯血,咳嗽,或痰中带血,乏力,纳差,颧红,盗汗等。有加快病灶吸收和症状缓解的作用。 |
用法用量 |
水煎服,一次3~5克,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结核病新患者6个月为一疗程;病情复发者8个月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北沙参、甘草、紫草茸、拳参。 |
苦荬菜、黄芩、北沙参、瓜蒌、太子参、百部、枇杷叶、川贝母、白及。 |
性状 |
本品为淡红色粉末;气微香,味甘。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粉末;气微、味酸、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在与抗结核化学药品联合使用期间,注意复查肝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