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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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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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150ml/瓶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03 |
国药准字H2010328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止咳,祛痰。用于肺热,咳嗽,多痰,胸背刺痛。 |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
用法用量 |
水煎服,一次3~5克,一日1~3次。 |
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10毫升,一日2次。 12岁以下的儿童: 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 2-6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1-2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及其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北沙参、甘草、紫草茸、拳参。 |
本品每瓶10毫升含盐酸氨溴索60毫克。辅料为:山梨醇、苯甲酸钠、甜菊素、薄荷醇、丙二醇、天然调色焦糖。 |
性状 |
本品为淡红色粉末;气微香,味甘。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无糖型)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