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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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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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20片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03 |
国药准字H2001011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止咳,祛痰。用于肺热,咳嗽,多痰,胸背刺痛。 |
本品用于普通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酸痛、打喷嚏、流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水煎服,一次3~5克,一日1~3次。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6小时1次,每次1片,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轻度嗜睡,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和食欲缺乏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成分及其他拟交感胺类药物(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等)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北沙参、甘草、紫草茸、拳参。 |
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美沙芬,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磷酸氢钙﹑羧甲淀粉钠﹑淀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淡红色粉末;气微香,味甘。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片芯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疗程不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肺气肿等患者使用本品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6.12岁以下儿童及60岁以上老年人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用药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8.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