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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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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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0.3g*64粒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403 |
国药准字Z2008349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止咳,祛痰。用于肺热,咳嗽,多痰,胸背刺痛。 |
益气滋阴,补肾培本。与规范方案的抗肿瘤化学药品配合用于非小细胞肺癌属气阴两虚证,可改善患者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口干咽燥,自汗盗汗,面色晄白,或咳嗽咯痰,或纳呆,或痰中带血等症状;减轻由化疗引起的免疫功能低下、以及白细胞下降及恶心、呕吐、脱发等现象,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
用法用量 |
水煎服,一次3~5克,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4次。配合化疗方案在规定的治疗时段内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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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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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北沙参、甘草、紫草茸、拳参。 |
黄芪、百合、女贞子、北沙参、天冬、山茱萸(酒制)、葫芦巴、陈皮。 |
性状 |
本品为淡红色粉末;气微香,味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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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