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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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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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 |
10g:2mg |
生产企业 |
常州制药厂有限公司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130 |
国药准字H31022876 |
说明 | ||
适应症 |
皮肤病治疗药。用于控制瘤型麻风反应症。 |
本品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50mg(1-2片),一日100-200mg(4-8片),或遵医嘱。 |
外用:薄薄一层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 |
副作用 |
本品对胎儿有严重的致畸性,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口鼻黏膜干燥、倦怠、嗜睡、眩晕、皮疹、便秘、恶心、腹痛、面部浮肿,可能会引起多发性神经炎、过敏反应等。 |
1.易引起红斑、灼热、丘疹、痂皮等。 2.长期用药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毛囊炎等。 |
禁忌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儿童禁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4、驾驶员、机器操纵者禁用。 |
1.对细菌、真菌、病毒感染症可使感染恶化。 2.对本品和其他皮质激素有过敏史患者禁用。 3.鼓膜穿孔的湿疹性外耳道炎患者,会延迟治疗。 4.对溃疡、二度以上烫伤、冻伤有抑制皮肤再生的作用。 5.不可用于眼部。 |
成分 |
沙利度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氯倍他索。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
1.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 2.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面积的5%~10%可连续应>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伴有皮肤感染时,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4.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