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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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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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4g:20mg/瓶 |
0.25g |
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0453 |
国药准字H3302235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
用法用量 |
缓解急性支气管痉挛:成人:一日3~4次,一次2喷。儿童:一日3~4次,一次1喷。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禁忌 |
对其他β2-受体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沙丁胺醇。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性状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 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 3.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4.本品容器内药液为常温下气态物质经低温加压后灌装,请将本品远离火炉、暖气、电热器等发热物体,以避免瓶内高压液体受热爆炸,本品的塑料瓶套作为可能发生危险时的保护,在任何时间内禁止拨下;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撞击,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5.本品宜在阴凉处保存,即气温20℃以下,但不允许冷藏冷冻;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