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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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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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4g |
2.5ml:2.5mg*10支 |
生产企业 |
济宁为民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653 |
国药准字H1999023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
治疗及预防支气管哮喘,治疗伴有可逆性支气管阻塞。可用于慢性哮喘和慢性支气管炎的维持治疗,缓解急性支气管痉孪和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 |
用法用量 |
本品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喷雾吸入。每次吸入100~200μg,即1~2喷,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喷。 |
粉雾吸入。成人,一次.2~.4mg(按沙丁胺醇计)一日4次;小儿,一次.2mg(按沙丁胺醇计),一日4次。临用前,取胶囊1粒放入专用吸入器的刺孔槽内,用手指揿压侧按钮,胶囊两端分别被4根细针刺孔,然后将口吸器放入口腔深部,用力吸气,胶囊随着气流产生快速旋转,胶囊中的药粉即喷出胶壳,并随气流进呼吸道。 |
副作用 |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
1.过敏反应及反常的支气管痉挛。2.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震颤、恶心、心悸、头痛、失眠。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目眩、口咽发干。 |
禁忌 |
对其他β2-受体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沙丁胺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沙丁胺醇。 |
性状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3.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4.本品容器内药液为常温下气态物质经低温加压后灌装,请将本品远离火炉、暖气、电热器等发热物体,以避免瓶内高压液体受热爆 |
1. 下列情况应慎用:伴有心血管疾患(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律不齐﹑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及惊厥患者。 2. 若使用一般剂量无效时,应咨询医生,不能随意增加药物剂量或使用次数。反复过量使用可导致支气管痉挛,如有发生应立即停药,更改治疗方案。 3. 长期使用本品时,可能产生耐受性。 4.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监控血清钾的水平。 5. 本品应在医院内,由医生指导使用。增加使用吸入的β2-受体激动剂可能是哮喘恶化的征象,若出现此情况,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对病人的治疗方法,应考虑合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过量吸入本药会有不良反应,因此吸入的剂量使用次数须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