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丁胺醇气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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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沙丁胺醇气雾剂

色甘酸钠气雾剂

规格

14g

3.5mg*200揿
生产企业

济宁为民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0653

国药准字H3702292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性哮喘及过敏性鼻炎。

用法用量

本品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喷雾吸入。每次吸入100~200μg,即1~2喷,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喷。

气雾吸入,每次3.5~7mg,即1~2喷,每日3~4次。

· 使用时除去罩壳帽,瓶身倒置,摇匀;

·缓慢呼气;

·将罩壳口含在口中,对准咽喉,在深深吸气的同时立即揿压阀门,使药雾充分吸入;

·屏息十秒,以便使药物充分发挥作用;

·如需再次吸入,至少等一分钟后,再按图示二、三、四重复操作。

副作用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偶有排尿困难;气雾吸入可致刺激性咳嗽。

禁忌

对其他β2-受体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及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沙丁胺醇。

色甘酸钠

性状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白色或微黄色混悬液,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注意事项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3.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4.本品容器内药液为常温下气态物质经低温加压后灌装,请将本品远离火炉、暖气、电热器等发热物体,以避免瓶内高压液体受热爆

1.由于本品系预防性地阻断肥大细胞脱颗粒,而非直接舒张支气管,因此对于支气管哮喘病例应在发病季节之前2~3周提前用药;

2.极少数人在开始用药时出现哮喘加重,此时可先吸入少许扩张支气管的气雾剂,如沙丁胺醇;

3.不要中途突然停药,以免引起哮喘复发;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本品起效较慢,需连用数日甚至数周后才起作用,故对正在发作的哮喘无效;

6.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7.连续使用数次后,须取下罩壳,用温水浸泡冲洗,擦净晾干后重新安装,以防喷孔堵塞;

8.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受热、撞击或在瓶上戳刺,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