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丁胺醇气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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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沙丁胺醇气雾剂

甲磺司特颗粒

规格

14g

1g:50mg (1g本品中含有甲磺司特50mg)
生产企业

济宁为民制药有限公司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0653

国药准字H20120105
说明
适应症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支气管哮喘,特异反应性皮肤炎,过敏性鼻炎。

用法用量

本品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喷雾吸入。每次吸入100~200μg,即1~2喷,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喷。

一般成人,1次100mg,一日3次饭后口服。可按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副作用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发生率为5%(73/1460例)。其中消化系不良反应如暧气、恶心、口渴、胃部不适、腹泻、软便等;精神神经系统如头痛、困倦等;皮肤如皮疹、荨麻疹、手指肿胀、瘙痒等多见。 此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如白细胞数、嗜酸性细胞数增多;GOT、GPT、γ-GPT、AL-P升高;蛋白尿、尿潜血阳性。 长期用药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4%(12/187例),略有增加,但未见特殊的不良反应。I

禁忌

对其他β2-受体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沙丁胺醇。

甲磺司特

性状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味甜而芳香。

注意事项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3.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4.本品容器内药液为常温下气态物质经低温加压后灌装,请将本品远离火炉、暖气、电热器等发热物体,以避免瓶内高压液体受热爆

1、本品有别于支气管扩张剂、类固醇类药物,不可用作哮喘发作时的缓解药物。

2、在支气管哮喘患者使用本品的过程中,如哮喘剧烈发作,仍需使用支气管扩张剂或类固醇类药物。

3、对于长期接受类固醇疗法的患者,欲通过使用本品减少类固醇的用量时,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步进行。

4、对于通过使用本品已减少类固醇用量的患者,在停用本品时,可能会引起原发疾病出现反复,因此请注意。

5、若使用本品后未获得满意的疗效,请注意勿随意长期服用。

6、当出现过敏症状(皮疹、瘙痒、荨麻疹等)时停止给药。

7、轻、中度肝功能障碍患者须慎重给药。有可能导致肝功能恶化。

8、甲磺司特会产生甲基硫醚,因此可能会出现口臭。

9、使用本品会抑制过敏原皮内反应,妨碍过敏原的确定,因此在实施过敏原皮试前,请勿使用本品。

10、使用注意事项:

(1)配置时:本药和食用水混合溶解放置时,因为制剂存在不稳定性,所以应在服用时进行溶解。另外,溶解后应迅速服用。

(2)配伍变化:因为和其他药品联合使用可能使本药的含药量降低,所以在联合使用其他药物时需要注意。

11、另外,现已确认与下列药物发生配伍变化,请勿联合使用:

(1)混合后可使本药含药量降低的药物:克拉霉素、头抱泊肟酯、富马酸福莫特罗水合物、盐酸氨茶碱水合物、琥乙红霉素醋酸夷迪霉素阿奇霉索水合物。

(2)混合后变成块状的药物:盐酸溴己新、替培定、盐酸头孢卡品酯、头孢克肟、盐酸克仑特罗。

(3)混合后发生异常情况的药物:普仑司特水合物、吡嘧司特钾、盐酸妥布特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