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丁胺醇气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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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沙丁胺醇气雾剂

茶碱缓释片

规格

14g

0.1g*24片
生产企业

济宁为民制药有限公司

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0653

国药准字H4402468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力衰竭时喘息。

用法用量

本品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喷雾吸入。每次吸入100~200μg,即1~2喷,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喷。

口服。本品不可压碎或咀嚼。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起始剂量为0.1g~0.2g(1-2片) ,一日2次,早、晚用100ml温开水送服。剂量视病情和疗效调整,但日量不超过0.9g(9片),分2次服用。

副作用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μ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μ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禁忌

对其他β2-受体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沙丁胺醇。

本品主要成份为茶碱。

性状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本品为白色片。

注意事项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3.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4.本品容器内药液为常温下气态物质经低温加压后灌装,请将本品远离火炉、暖气、电热器等发热物体,以避免瓶内高压液体受热爆

1、与其他茶碱缓释制剂一样,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