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丁胺醇气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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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沙丁胺醇气雾剂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规格

14g

0.006
生产企业

济宁为民制药有限公司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0653

国药准字H20000661
说明
适应症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适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用法用量

本品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喷雾吸入。每次吸入100~200μg,即1~2喷,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喷。

口服。每次口服10ml(30mg),每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每日2次。

副作用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通常有良好的耐受性,只有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禁忌

对其他β2-受体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对Ambroxol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沙丁胺醇。

盐酸氨溴索。化学名:4-[(2-氨基-3,5二溴-苯基)甲基-氨基]环己醇盐酸盐。

性状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 色澄清液体,味甜,气香。

注意事项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3.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4.本品容器内药液为常温下气态物质经低温加压后灌装,请将本品远离火炉、暖气、电热器等发热物体,以避免瓶内高压液体受热爆

1.如支气管运动机能受阴和大量分泌物时(如少见的恶性纤毛综合症)应慎用本药,否则可能出现分泌物阻塞情况; 2.注意保存,勿让药品落入儿童手中。 3.肝、肾功能不全者谨慎用药。